买到假冒白酒,消费者依法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并主张价款10倍赔偿金。但不少人产生疑问:发现疑似假酒后,特意再次购买同款酒水固定维权证据,两笔货款是否都能适用 “假一赔十”?郑州市自贸区法院法官提示,关键要看购买行为是否属于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动机将直接影响赔偿结果。
怀疑买到假酒,再次购酒固定证据
2025年1月15日,张某在某酒水商行购买2瓶五粮液、1箱汾酒,共计支付4249元。因扫描包装二维码无法获取产品信息,他怀疑为假酒。1月17日,张某再次前往这家商行购买2瓶五粮液、2瓶汾酒,支付2700元。
交易完成后,他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经厂家现场鉴定,两批次所购白酒均为假冒产品。随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商行退还全部货款6949元,并按照总价款支付10倍赔偿金69490元。
货款全额退还,取证式购酒不支持十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两次购酒事实清楚,支付凭证完整。法院调取的市场监管部门证据材料显示,已查扣的五粮液经厂家鉴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白酒。同时查实,该酒水商行曾在2021年就因销售侵权白酒受到行政处罚。
法院认为,酒水商行未能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也未能就假酒如何进入其销售渠道作出合理说明,且曾因销售侵权白酒被行政处罚,对售卖酒水真伪应负有更高的审慎义务,主观过错明显。
张某第一次购买白酒属于生活消费,对应的10倍赔偿请求予以支持;但其自认第二次购买系固定维权证据,不符合“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之情形,对该次购买的10倍赔偿请求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酒水商行退还货款6949元,另支付首次购买酒价款4249元的10倍赔偿金42490元,共计49439元。
法官说法:
买到假酒,这些维权步骤要记牢
消费者购买到假冒食品酒类,务必妥善留存购物票据、转账记录、实物商品等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本案中张某在发现酒水存在问题后及时举报并提起诉讼,其维权意识值得肯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即便购买者明知所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并请求10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予以支持。法院会结合保质期、普通大众消费习惯等因素综合判定合理购买数量。本案中,张某首次购买白酒属于正常生活消费,其10倍赔偿获得支持;第二次目的属取证购买,不属于日常消费需求,因此无法享受10倍赔偿。(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慕淳)